各学院:
为了简化程序,经与国资处和计财处协商决定,开票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以后的书刊发票不再需要图书馆有关负责人签字,改由各学院分管负责人签字即可。同时,报账人员需填写《长江大学教师自采图书登记表》(登记表在学校图书馆主页下载),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gcf@yangtzeu.edu.cn。也可由各学院统一登记,年底一并报送图书馆。开票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以前的发票仍需到图书馆签字并登记。
图书馆
2019年9月
长江大学教师自采图书登记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