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读者入馆须知
一、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刷卡入馆,暂不对非本校读者开放。
二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,馆内禁止吸烟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。
三、禁止在馆内进食、带宠物入馆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杂物、高声喧哗或接打电话、穿背心拖鞋入馆、在馆内公共区域躺卧等不文明行为。
四、禁止用物品占座,离馆超过1小时请带走个人物品,工作人员将不定时清理占座物品。
五、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配合本馆职工工作。
六、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上涂写、刻划,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。
七、请保管好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八、有不文明或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学习行为者,工作人员将进行管理教育和处置。
阅览室管理规定
一、阅览室对本馆读者提供在馆阅览服务,阅毕后请放回原处、阅览桌或书车上。
二、期刊、报纸不外借,仅限室内阅览。
三、阅览时应爱护书刊和设施设备,不得在书刊上涂改、勾划、圈点、剪裁。对故意损坏、偷窃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。
四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
图书赔偿制度
一、读者在所借图书上划线、圈点、批注和较重污损图书的,除收回原书外并按原价50%赔偿;有严重污损、撕页的,收回原书并按图书原价赔偿。
二、遗失所借图书的,可以用相同或更新版本的图书抵偿,或者按丢失图书标价的3倍赔偿。遗失成套图书中的1本,按该套图书价格赔偿。遗失、损坏馆际互借图书,按对方馆规定办理。
三、文献借阅部负责办理图书赔偿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