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籍阅览规定

古籍是宝贵的文献资源,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,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古籍文献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服务对象、时间及要求

1本校教职工可预约进行室内阅览,其他读者经馆长审批同意后可预约室内阅览。

2.预约开放时间:工作时间,周一至周五,8:00-11:3014:00-17:30

3.古籍仅供室内阅览,不提供外借服务。

4.已有新印本、电子版的古籍文献,一般不再提供原本阅览。

5.破损严重的古籍不提供阅览服务。

二、预约阅览流程

本校教职工可前往古籍管理部进行现场预约,也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预约阅览申请。其他读者下载 长江大学图书馆古籍预约阅览申请表”,填写完成后,交由古籍管理部、图书馆分管领导、馆长批准后,方可进行阅览。现场预约、入库阅览时,须携带“一卡通”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

古籍管理部办公地点:东校区图书馆南楼308

联系人:张莹老师

预约电话:0716-8062033,15927966629

预约邮箱:263110671@qq.com

三、古籍阅览有关规定

1.读者入库阅览时,需将本人“一卡通”或身份证交由工作人员核验和临时保管,离馆时退还。

2.不得将书包、食物、饮料、雨伞等物品带入书库区域,书库内严禁吸烟。

3.古籍实行闭架管理,读者不能自行取还,须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入库提取读者指定古籍,登记后交读者室内阅览。归还时由工作人员校验签字确认。

4.每人每次限提取1册,阅毕可换。

5.读者在指定地点阅览,每次同时在馆阅览读者不得超过3人。

6.阅览时,应将古籍平置于桌上,不得将双手或者物品放在古籍上。严禁在古籍上圈点、涂批、折页等。摘抄使用铅笔,禁止使用自来水笔或中性笔等,以防污损古籍。

7.读者若阅览中途需暂时离开阅览室,需将古籍交给工作人员保管。

8.三级古籍禁止复印、扫描、拍照。普通线装古籍不许复印,因科研需要,经馆长审批后,可酌情准予部分拍照,但复制数量不得超过全书三分之一。如需复印本室其他图书资料,经馆长同意后,办理登记手续,由工作人员陪同复印。

9.阅览古籍须当班归还。由工作人员检验无误后,归还读者“一卡通”或身份证,读者方可离开。

10.读者应自觉遵守本规定。对不服从管理,或违反本规定经两次教育不改正的,暂停其阅览资格。


附:预约及阅览流程图








附件【长江大学图书馆古籍预约阅览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