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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捐赠

长江大学图书馆长期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各界机关团体捐赠的图书。各类捐赠图书丰富了我馆馆藏资源,在知识传承和文化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具体捐赠事宜如下:

一、捐赠原则

1.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

(1)所赠书籍内容符合本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,具有收藏价值、内容健康向上的。

(2)根据情况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,如地方文献、地方志、族谱等。

(3)捐赠者认为有相当价值的其他文献,如私人收藏的古籍、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。

(4)所赠书籍内容适合高校读者阅读。

(5)所赠书籍应为本馆缺藏的、或需增加复本的图书。

(6)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,品相适中;

(7)图书接受捐赠复本以1-3册为宜。

2. 下列文献将不予入藏

(1)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出版法、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(2)破损、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、残缺不全的图书。

(3)内容已失时效性,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(4)本馆已有馆藏,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。

(5)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二、入藏文献管理

根据我馆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图书馆接受赠书后,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,即图书馆有权对赠书进行适当处理。

1. 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进行分类编目入库。长大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“长大文库”1册,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,供读者使用;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(柜),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,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。

2. 对未通过入藏条件的图书,图书馆将转赠给其它机构、个人,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的读者;对陈旧和破损严重,没有收藏价值的(包括馆藏不缺,复本充足)赠书,图书馆做不收藏处理。

3. 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,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。

三、收赠回馈

收到捐赠图书后,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或感谢函,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,对捐赠图书进行加工,加盖捐赠章和捐赠书标,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,以便收藏与利用。

四、受赠方式

1. 捐赠人亲自捐赠: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送至图书馆资源建设部(东校区图书馆南一楼107室),若为石油、地质类图书,请将图书送至武汉校区图书馆资源建设部(武汉分馆104室),办理捐赠事宜。

2. 捐赠人寄送:捐赠者将图书通过快递寄往长江大学图书馆,请在包装注明“图书捐赠”字样。

邮寄地址(荆州):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长江大学图书馆 邮政编码434023,联系电话:0716-8060451

邮寄地址(武汉):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大学路111号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图书馆 邮政编码430100,联系电话:027-69111302

五、捐赠受理咨询

联系人:资源建设部,程老师、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716-8060451,027-69111302

Email:19347261@qq.com